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和特點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取得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具體包括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從事會計工作并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會計人員和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但不在會計崗位的其他人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特點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針對性,即針對不同對象確定不同的教育內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決實際問題。
二是適應性,即聯系實際工作需要,學以致用。
三是靈活性,即繼續教育培訓內容、方法、形式、時間等方面具有靈活性。
2.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技能訓練和職業道德等。
(1)會計理論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基礎理論和應用理論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
(2)政策法規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法規制度及其其他相關法規制度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依法理財的能力;
(3)業務知識繼續教育,重點加強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經營管理、內部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技能;
(4)技能訓練繼續教育,重點加強從事會計工作所具有的基本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操作能力;
(5)職業道德繼續教育,重點加強會計職業道德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
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和學時要求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訓和在職自學兩種。一般以接受培訓為主,在職自學為輔。
會計人員每年接受培訓(面授)的時間累計不應少于24小時。
四、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一)會計專業職務
會計專業職務,由各單位根據會計工作需要,在規定的限額和批準的編制內設置。會計專業職務名稱定為: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員。高級會計師為高級職務,會計師為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會計員為初級職務。
(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取得初中級會計資格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職務的任職資格,可以被單位聘任或任命為會計員、助理會計師、會計師。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結合的評價制度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后,可聘任高級會計師職務。
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
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