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要點:
會計電算化法規制度
會計核算軟件的基本要求
會計數據輸入功能的基本要求
會計數據輸出功能的基本要求
會計數據處理功能的基本要求
會計電算化崗位及其權限設置的要求
計算機替代手工記賬的要求
電算化檔案的基本要求
第一節 會計電算化法規制度
宏觀管理是指國家或地區為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展開所制定的法律、法規和條例
微觀管理指單位自身針對會計電算化工作而制定的管理辦法、措施和制度
1994年6月,財政部正式制定了《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核算軟件基本功能規范》和《商品化會計核算軟件評審規則》
1996年,財政部為了規范企業會計電算化又專門制定了《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