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公正
(一)客觀公正的含義
客觀是指按事物的本來面目去反映,不摻雜個人的主觀意愿,也不為他人意見所左右,既不夸大,也不縮小。對于會計職業和會計工作而言,客觀主要包括以下兩層含義:一是真實性,即以客觀事實為依據,真實地記錄和反映實際經濟業務事項;二是可靠性,即會計核算要準確,記錄要可靠,憑證要合法。
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沒有偏失,但不是中庸。對于會計職業和會計工作而言,公正主要包括以下三層含義:一是國家的會計準則、制度要公正。任何一個主體都能平等地運用會計準則、制度,而不會因某一特定主體的運用較其他主體的運用獲得更大的優勢。二是執行會計準則、制度的人,即公司、企業單位管理層和會計人員應公正地開展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工作,即在履行會計職能時,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對待相關利益各方。三是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鑒證時應以超然獨立的姿態,進行公平公正的判斷和評價,出具客觀、適當的審計意見。
客觀是公正的基礎。公正是客觀的反映。要達到公正,僅僅做到客觀是不夠的,公正不僅僅是指誠實、真實、可靠,還包括在真實、可靠中做出公正選擇。
(二)客觀公正的基本要求
1.依法辦事
依法辦事是會計工作保證客觀公正的前提。會計人員記賬、算賬、報賬和進行財產清查,需要熟悉并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和制度進行業務處理;注冊會計師開展獨立審計時,應依據《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審計活動。總之,只有熟練掌握并嚴格遵守會計法律法規,才能客觀公正地處理會計業務。
2.實事求是,不偏不倚
客觀公正貫穿于會計活動的整個過程:(1)是會計核算過程的客觀公正,即會計人員在具體進行業務處理時,或需要進行職業判斷時,應保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實事求是、不偏不倚。(2)是最終結果公正,即會計人員對經濟業務的處理結果是公正的。即最終結果是客觀公正地進行會計處理。
3.保持獨立性
會計人員對會計業務的處理,對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的選擇,以及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披露和評價必須獨立進行職業判斷,做到客觀、公平、理智、誠實。
注冊會計師保持其獨立性當做到以下兩點:一是注冊會計師應當回避可能影響獨立性的審計事項,實現形式上的獨立。具體是指注冊會計師必須與被審計企業或個人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關系。二是注冊會計師應當恪守職業道德,保持實質上的獨立。實質上的獨立就是要求注冊會計師能在審計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偏不倚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