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會計機構的種類:
主管會計工作的機構(財政部門);
業務主管部門的會計機構(縱向)
單位的會計機構
二、會計機構的設置
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
1、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會計機構負責人)
2、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3、不具備條件的,就當委托經批準設立的從事代理記賬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大中型企業和具備一定規模的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都應獨立設置會計機構。
三、代理記賬
1、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實行監督檢查
2、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教材p80
①會計核算。(注意審核原始憑證)
②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注意簽章)
③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④其他會計業務
3、委托人的義務:①“原始憑證”②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4、代理記賬機構的義務:
四、會計機構負責人
會計機構負責人:獨立機構負責人;
會計主管人員:非獨立機構負責人
是單位的中層
任職資格:特別注意《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關于“專業技術資格”、“主管工作經歷”
五、總會計師:
1、“國有的”“國有資產占控制的”“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的”“大、中”(特別注意沒有小型)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
2、總會計師的屬于單位高層,單位領導成員,直接對單位負責人負責。
3、任職條件:特別注意“取得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后,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部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
4、職責:教材p85-86
兩部分:“負責組織”(注意“負責本單位財務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組織對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
“協助參與”(注意協助參與的商品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確定)
5、權限:
注意3、4、5條內容。
六、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資格是今年新實施的規章,所以要特別注意,根據上課時的內容,熟練掌握。
七、會計專業職務與專業技術資格
1、會計專業職務分為:正高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高級職務)
會計師(中級職務)
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初級職務)
2、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資格、中級資格(會國統一考試制度)
高級資格、正高級資格(考評相結合制度)
3、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報考基本條件;
注意:第4條:
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a、持有當地財政部門頒發的有效會計證;
b、持有異地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并已在當地財政部門登記
4、高級會計資格報考;會計師職稱3年以上
5、正高級會計資格報考:會計師職稱5年以上
七、會計工作崗位設置
1、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一崗多人。
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票據。
2、主要會計工作崗位:參照教材p87頁必須具備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內容,增加:
總會師崗位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財務總監崗位
會計電算化崗位
3、回避制度:
注意適用范圍: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
1、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直系親屬包括:(1)夫妻關系;(2)直系血親關系;(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