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于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持下列資料到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財政部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申領證書需要的資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戶籍(居住地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一張;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專(含)以上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7.無工作單位的,須提供戶籍(居住地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在校學生不能提供戶籍(居住地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辦證地點:
南通市行政服務中心(工農南路150號)
崇川區便民服務中心(青年東路94號)
港閘區財政局521(城港路58號)
開發區管委會509室。
其他縣(市)區的考生請至所在地財政部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