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學會計培訓機構,會計相對來說是比較好過的。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些會計實操知識。
收供應商扣款罰款應不應該做增值稅進項轉出
要看這一罰款有沒有與供應商達成供識,如供應商默認此罰款,不再追付剩余1萬元貨款,就相當于少付貨款1萬元,一直掛在應付賬款中.三年后須轉入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這種做法商品成本與稅金無需會計處理。
如供應商要求簽署折讓銷售合同,明確價格折讓,你們公司需憑該折讓銷售合同到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稅務審核相關材料,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你們公司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供應商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這樣處理,需做進項稅額轉出,商品成本相應減少.無需繳納企業年得稅。
具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進項稅額轉出記借方還是貸方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發票進項稅轉出了,則是這樣的:
借:相關成本費用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收供應商扣款罰款應不應該做增值稅進項轉出?收供應商扣款罰款是否進行增值稅進項轉出,需要分情況處理,我們在上面的文章中就這個問題,分幾種情況分析并給出了我們的答案,希望可以幫助大家理解增值稅進項轉出這個問題.同時,會計人在處理財務問題時一定要按照正確的流程處理,養成良好的財務處理習慣,避免走彎路。
以上就是關于淮安學會計培訓機構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會計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基礎,技能,財稅,實訓等一站式體系課程,助力快速實現崗位提升。
0元領先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