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學會計培訓,會計培訓機構建議報中華。下面為大家分享一些會計實操知識。
預繳的增值稅是否要繳納附加稅
預繳增值稅附加稅也需要預繳,附加是以實際交納的增值稅為計稅(費)依據,與增值稅同時申報交納。
稅法依據 財稅〔2016〕74號文件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
1、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2、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同城的建筑工程服務收到預收款在哪里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七)項規定如下: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第三條規定,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關于預繳的增值稅是否要繳納附加稅的相關知識先給大家介紹到這里,增值稅金跟附加稅是同時進行核算,為此在要預繳增值稅的時候應該同步算上了附加稅,這樣繳納稅費時會比較簡單,不會來回麻煩的折騰。
以上就是關于曲靖學會計培訓的詳細介紹,更多與會計培訓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數豆子。
基礎,技能,財稅,實訓等一站式體系課程,助力快速實現崗位提升。
0元領先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