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存款賬戶
(一)專用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
專用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的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專用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
1、單位銀行卡賬戶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2、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托基金專用賬戶。不得 支取現金。
3、基本建設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戶需要支取現金 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
4、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 構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5、收入匯繳賬戶,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業務之處賬戶,只付不收。
(二)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要求
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1.基本建設資金、更薪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2.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3.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4.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5.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6.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7.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8.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9.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10.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三)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程序
專用存款賬戶開立的程序為: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后,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即可開立該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