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慶 福建 甘肅 廣東 廣西 貴州 海南 河北 黑龍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蘇 江西 吉林 遼寧 內蒙古 寧夏 青海 山東 上海 山西 陜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國家稅務總局
為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
2020年4月15日
鏈接:相關政策解讀
上一篇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0號 關于擴大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試點的公告
下一篇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1號 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
會計網 手機版 會計考試 會計網校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