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會計要素、會計科目和賬戶
第一節 會計要素
一、會計要素的定義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為了系統、完整地核算和監督單位經濟活動的發生情況及結果,為經濟管理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必須對錯綜復雜的會計對象進行科學歸類,從而形成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是構成會計報表的基本因素,同時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統稱為企業的六大會計要素。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項會計要素表現資金運動的相對靜止狀態,即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表現資金運動的顯著變動狀態,即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二、資產負債表要素
(一)資產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企業的資產按其流動性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兩大類
1.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或一個會計年度內變現、出售或耗用的資產和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及預付款和存貨等。其中: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處于貨幣形態,統稱為貨幣資產或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包括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或基金等;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包括原材料、周轉材料、在產品、半產品、產成品、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資等。
2.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主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等。其中:長期股權投資,是指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長期股權投資通常為長期持有,不準備隨時出售,投資企業作為被投資單位的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權益并承擔責任。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固定資產是企業的主要勞動資料,使用期限長,能夠連續參與若干生產經營過程,并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基本不變,其價值是隨著生產經營活動的進行逐漸地、部分地以折舊的形式轉移到費用、成本中去,并從銷售收入中得到補償的。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負債
負債是指企業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由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得確認為負債。企業的負債按其流動性可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1.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或者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的債務,以及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交稅費、應付職工薪酬等。
2.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和長期應付款等。
(三)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也稱為凈資產,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利。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其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業的資本部分,它既包括構成企業注冊資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額,也包括投入資本超過注冊資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額,即資本(或股本)溢價;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損失;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留存收益是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留存于企業的部分,包括計提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所有者權益的構成內容通常劃分為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項目。
三、利潤表要素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日常活動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活動,如工業企業的產品生產和銷售活動、商品流通企業的商品購銷活動、金融企業的存、貸款業務等。企業非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不能確認為收入,而應當作為利得。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根據企業所從事的日常活動的內容,企業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根據重要性要求,企業的收入可以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二)費用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費用按照其功能可以分為營業成本和期間費用兩大部分。
營業成本
營業成本是企業本期已實現銷售的商品產品成本和已對外提供勞務的成本。
期間費用
期間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以及銷售商品等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期間費用應在發生當期直接計入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項目列示,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等。
(三)利潤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利潤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營業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加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減損失)和投資收益(減損失)后的金額。
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
凈利潤是指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費用后的金額。
四、會計計量
新的會計基本準則規范了會計要素的計量原則,(基本準則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并列報于會計報表及其附注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規定會計要素在計量時可供選擇的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
通俗地講,會計計量是指為了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內確認和列示會計要素而確定其金額的過程。會計計量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就是一個項目的入賬金額。由于會計主要以貨幣作為計量單位,一個項目如果無法確定其入賬金額,當然也就無法通過會計系統加以處理和反映。因此,能否可靠地計量,是能否確認的重要標準。例如,甲企業購買了一臺機器設備,發票金額為200,000元,發生運輸費用10,000元,支付安裝費5,000元,固定資產的入賬金額應是多少?這就需要通過會計計量來解決。本準則規范了五種會計計量的屬性,即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
(一)歷史成本。
歷史成本是指資產取得或購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本準則規定,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置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根據歷史成本計量的要求,即使物價變動,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也不調整,除非國家另有規定。歷史成本計量的優點是有據可查,信息可靠,容易驗證;可防止企業或有關人員基于某種需要有意改動賬面記錄;會計處理簡單,不必經常調整賬目。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目前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會計模式都建立在歷史成本計量的基礎上,盡管對于許多資產的計量引入了公允價值,但歷史成本模式的總體框架沒有動搖。本準則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二)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的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凈值。
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
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
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所謂“公平交易”,就是買賣雙方按照市場通行的規則進行交易,交易雙方平等參與交易,不存在關聯方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所謂“熟悉情況”,就是交易雙方均掌握充分可靠的市場信息,雙方處于信息對稱狀態;所謂“自愿”,就是交易雙方進行交易均出于自愿,既非脅迫交易,也非緊急情況下的交易(如破產清算、抵押物拍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