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負債的核算
負債是指企業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有確切的債權人、到期日和確定的金額,到期必須還本付息,這是負債不同于所有者權益的一個明顯特征。
負債按其償還期限的長短可以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一、流動負債的核算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內(含1年)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等。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
1.短期借款的概念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了滿足其生產經營活動對資金的臨時需要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償還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種借款。
2.短期借款利息的確認與計量
短期借款必須按期歸還本金并按時支付利息。由于短期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不同,會計處理的方法也有一定的區別:如果銀行對企業的短期借款按月計收利息,或者在借款到期收回本金時一并收回利息,但利息數額不大,企業可以在收到銀行的計息通知或在實際支付利息時,直接將發生的利息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如果銀行對企業的短期借款采取按季或半年等較長期間計收利息,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收回本金時一并計收利息,數額較大,為了合理地計算各期損益額,保持各個期間損益額的均衡性,企業通常按權責發生制核算基礎的要求,采取預提的方法按月計提借款利息,計入各期損益(財務費用)。
短期借款利息=借款本金×利率×計息期限
短期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核算,需要設置“短期借款”和“應付利息”等賬戶。
“短期借款”是負債類賬戶,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種借款本金的增減變動及其結余情況。該賬戶的貸方登記取得的短期借款,即短期借款本金的增加,借方登記短期借款的償還、即短期借款本金的減少,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的本金的余額。短期借款應按照債權人的不同設置明細賬戶,并按照借款種類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應付利息”是負債類賬戶,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在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應付利息,記入本賬戶貸方;實際支付利息時,記入本賬戶借方;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而未付的利息。
企業取得短期借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在資產負債表日,按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利息”科目;償還短期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時,借記“短期借款”、“應付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例4—53]某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的臨時性需要,于2008年4月15日向銀行申請取得期限為6個月的借款100 000元,存入銀行。該公司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l00 000
貸:短期借款 l00 000
(二)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
1.應付職工薪酬的涵義和組成內容
(1)應付職工薪酬的概念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的范圍包括:①與企業訂立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②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監事會和內部審計委員會成員等);③雖未訂立正式勞動合同或企業未正式任命,但在企業的計劃、領導和控制下提供類似服務的人員。
(2)職工薪酬的內容
①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②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負擔職工福利方面的義務而發生的支出。
③社會保險費,是指企業為職工交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④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在職工工作年限內,為職工按月交存、長期儲蓄、歸職工個人所有、專項用于職工住房支出的資金。
⑤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根據《工會法》等有關規定,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向工會撥繳的經費和用于職工教育培訓的經費。
⑥非貨幣性福利,是指企業給予職工的非貨幣性薪酬,包括企業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企業擁有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適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等。
⑦辭退福利,即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而給予的補償,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2.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1)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但解除勞動關系補償(即辭退福利)全部計入當期損益。
具體應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①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②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③上述兩項以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2)應付職工薪酬的計量
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于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于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按照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業財務通則》和《關于實施修訂后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會[2007]48號)的規定,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企業負擔職工福利方面的義務而發生的支出,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3.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
為了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應設置“應付職工薪酬”賬戶。企業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記入本賬戶貸方;企業發放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及福利費,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職工培訓等,記入本賬戶借方;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管理部門人員、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費等,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醫療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活動和職工培訓,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或職工教育經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例4—54] 2008年3月,甲公司當月發放工資2 680 000元,其中:生產部門直接生產人員工資l 800 000元;生產部門管理人員工資250 000元;公司管理部門人員工資300 000元;公司專設銷售機構人員工資200 000元;從事建造廠房人員工資l30 000元。
根據所在地政府規定,公司分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0%、12%、2%和l0.5%計提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交納給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根據2007年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情況,公司預計2008年應承擔的職工福利費金額為職工工資總額的2%,職工福利的受益對象為上述所有人員。公司分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和2.5%計提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應計人生產成本的職工薪酬金額=1 800 000+1 800 000×(10%+12%+2%+10.5%+2%+2%+2.5%)=2 538 000(元)
應計入制造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250 000+250 000×(10%+12%+2%+10.5%+2%+2%+2.5%)=352 500(元)
應計入管理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300 000+300 000×(10%+12%+2%+10.5%+2%+2%+2.5%)=423 000(元)
應計人銷售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200 000+200 000×(10%+12%+2%+10.5%+2%+2%+2.5%)=282 000(元)
應計入在建工程成本的職工薪酬金額=130 000+130 000×(10%+12%+2%+10.5%+2%+2%+2.5%)=183 300(元)
公司在分配、確認應付職工薪酬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2 538 000
制造費用 352 500
管理費用 423 000
銷售費用 282 000
在建工程 l83 3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2 680 000
——職工福利 53 600
——社會保險費 643 200
——住房公積金 281 400
——工會經費 53 600
——職工教育經費 67 000
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企業以其自產產品實際發放給職工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還應結轉產品的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企業將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例4—55]甲公司(一般納稅人)為一家空調生產企業。2008年2月,公司決定以其生產的空調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每人發放一臺空調。公司共有職工200人,其中生產工人l50人,車間管理人員20人,廠部管理人員30人。該型號空調的每臺不含稅售價為5 800元,單位成本為4200元,增值稅率為l7%。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1)公司決定發放非貨幣性福利時
計入生產成本的職工薪酬金額=l50×5 800×(1+17%)=1 017 900(元)
計入制造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20×5 800×(1+17%)=135 720(元)
計入管理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30×5 800×(1+17%)=203 580(元)
借:生產成本 l 017 900
制造費用 l35 720
管理費用 203 58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l 357 200
(2)實際發放非貨幣性福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l 357 2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l l6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97 2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840 000
貸:庫存商品 840 000
(三)應付及預收賬款的核算
1.應付賬款的核算
(1)應付賬款核算的內容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應支付給供應者的款項。應付賬款的入賬時間應為商品貨物的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時間。
為了核算應付賬款的形成及其償還情況,應設置“應付賬款”賬戶,貸方登記企業購買材料物資、接受勞務等所形成的應付未付款項;借方登記償還的應付賬款,或開出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賬款的款項,或沖銷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余額一般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應付賬款。企業應付各種賠款、應付租金、應付存入保證金等,不在本賬戶核算,在其他應付款中核算。
(2)應付賬款的核算
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應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等)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借記“原材料”等賬戶,按應付的款項,貸記“應付賬款”賬戶;企業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而未付款項,應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應付賬款”賬戶;交易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償還應付賬款,或開出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賬款的款項,或沖銷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時,借記“應付賬款”賬戶,貸記有關賬戶。
[例4-56]某一般納稅企業向B公司購入材料一批,貨款80000元,增值稅13600元,對方代墊運雜費400元。材料已運到并驗收入庫,款項尚未支付(存貨采用實際成本核算)。該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 80 4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3600
貸:應付賬款——B公司 94000
若上述款項已通過銀行支付,則該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付賬款——B公司 94000
貸:銀行存款 94000
[例4-57]根據供電部門通知,企業本月應付電費48000元,其中生產車間電費32000元,企業行政管理部門電費16000元,款項尚未支付。
借:制造費用 32000
管理費用 16000
貸;應付賬款——×供電部門 48000
有些應付賬款由于債權單位撤銷或者其他原因,企業無法支付該筆應付的款項。對于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企業應按其賬面余額列入營業外收入處理,借記“應付賬款”賬戶,貸記“營業外收入”賬戶。
2.預收賬款的核算
(1)預收賬款核算的內容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先收取的款項。根據購銷合同的規定,銷貨企業可向購貨企業先收取一部分貨款,待向對方發貨后再收取其余貨款。企業在發貨前所收取的貨款,就成為企業的負債。與應付賬款不同,這一負債不是以貨幣償付,而是以貨物或者提供勞務償付。
企業應設置“預收賬款”賬戶,用來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該賬戶貸方登記預收貨款的數額和購貨單位補付貨款的數額;借方登記企業向購貨方發貨后沖銷的預收貨款數額和退回購貨方多付貨款的數額;余額一般在貸方,表示已預收貨款但尚未向購貨方發貨或者尚未提供的勞務的數額。
預收貨款業務不多的企業,可以不設置“預收賬款”賬戶,其所發生的預收貨款,可通過“應收賬款”賬戶貸方核算。
(2)預收賬款的核算
企業按規定向購貨單位預收貨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預收賬款”賬戶;將貨物交給購貨方時,按售價及增值稅,借記“預收賬款”賬戶,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賬戶;收到購貨單位補付的貨款,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預收賬款”賬戶;向購貨單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項時,借記“預收賬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例4-58]某一般納稅企業與D企業簽訂供貨合同,供貨金額100000元,增值稅額17000元。D企業先付全部款項的40%,余款交貨后付清。該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預收40%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46800
貸:預收賬款——D企業 46800
(2)按合同規定,向D企業發出貨物,確認銷售實現時
借:預收賬款——D企業 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
(3)收到D企業補付的欠款時
借:銀行存款 70200
貸:預收賬款——D企業 70200
3.其他應付款的核算
(1)其他應付款核算的內容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購銷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款項,包括應付租入包裝物的租金、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應付租金、出租或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應付及暫收其他單位的款項等。
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付而未付的款項。
(2)其他應付款的核算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
[例4-59]某企業出租包裝箱一批,收取押金5000元,存入銀行。出租期滿收回該批包裝箱,并退還原收取的押金。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收取包裝物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 5000
貸: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 5000
(2)收回包裝物,退還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 5000
貸:銀行存款 5000
(四)應繳增值稅的核算
增值稅是就貨物和勞務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種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凡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均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條例規定交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為價外稅,根據經營規模大小及會計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稅納稅人可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1.應交增值稅核算的賬戶設置
為了核算一般納稅企業應交增值稅的確認、抵扣、轉出及繳納等會計事項,應在“應交稅費”賬戶下設置“應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兩個明細賬戶進行核算。
“應交增值稅”明細賬戶內,分別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并采用多欄式明細賬。
“未交增值稅”明細賬戶,核算一般納稅企業月度終了轉入的應交而未交增值稅或多交的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企業應在“應交稅費”賬戶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賬戶,采用三欄式明細賬即可。
2.小規模納稅企業的會計處理
小規模納稅企業具有三個特點:一是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一般情況下,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實行簡易辦法計算應交增值稅額,即:應交增值稅額=銷售額×征收率;三是銷售額不包括其應交增值稅額。采用銷售額和應交增值稅合并定價方法的,應還原為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其計算公式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根據小規模納稅企業的特點,會計實務中:一是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增值稅額,直接計入有關購入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成本;二是銷售收入應按不含稅價格計算;三是只設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賬戶,賬戶中不設置專欄。
[例4-60]眾興公司被核定為小規模納稅企業,增值稅征收率為3%,現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記載的原材料價款為100000元,增值稅額為17000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達(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材料核算)。
借:在途物資 117000
貸:銀行存款 117000
(2)銷售A產品500件,開出的普通發票中注明含稅價格為92700元,收到三個月到期的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
銷售收入=92700÷(1+3%)=90000(元)
應交增值稅額=90000×3%=2700(元)
借:應收票據 92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700
(3)以銀行存款繳納增值稅270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700
貸:銀行存款 2700
3.一般納稅企業的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企業有三個特點:一是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二是購入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可以用銷項稅額抵扣;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可以結轉至下期繼續抵扣,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大于當期進項稅額,抵扣后的余額為企業的應交增值稅額。三是銷售額不包括其銷項稅額。如果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應還原為不含稅銷售額,其計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并按不含稅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
根據一般納稅企業的特點,其會計實務有三個要點:一是在購進階段,會計處理時實行價與稅分離,價與稅分離的依據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屬于價款部分計入購入物資或者應稅勞務的成本,屬于增值稅額部分,計入進項稅額。二是在銷售階段,銷售價格中不含稅;如果定價時含稅,應還原為不含稅的價格作為銷售收入,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作為銷項稅額。三是一般納稅企業只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口貨物已交納增值稅的完稅憑證、購進免稅農產品或者收購廢舊物資的專用收購憑證以及可據以作為扣稅依據的運費結算單據等憑證時,進項稅額才能從銷項稅額中予以抵扣。
(1)一般購銷業務的會計處理
①購進貨物、接受應稅勞務的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企業購進貨物、接受應稅勞務,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采購成本或加工修理等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等賬戶;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賬戶。購入貨物發生退回,作相反的會計處理。
[例4-61]某公司為一般納稅企業,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原材料價款為50000元,增值稅額為8500元,材料驗收入庫,公司開出承兌期限為2個月的商業承兌匯票。該公司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材料核算。
借:原材料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500
貸:應付票據 58500
②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的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銷售收入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應收或者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發生銷售退回作相反的會計處理。
[例4-62]某商業企業被核定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該企業當期銷售商品一批,不含稅銷售收入為150000元,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175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5500
[例4-63]某公司被核定為一般納稅企業,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該公司為A企業代加工包裝桶1000個,每個收取含稅加工費35.10元。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
銷售額=35.10×1000÷(1+17%)=30000(元)
銷項稅額=30000×17%=5100(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35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
[例4-64]A、B兩公司均為一般納稅企業,B公司因品種不符合要求,把原A公司提供的商品予以退回。該商品原售價70000元,增值稅額11900元。A公司收到了退貨,B公司收到了退款。
A公司商品被退回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7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900
貸:銀行存款 81900
結轉退回商品的成本時,應借記“庫存商品”賬戶,貸記“主營業務成本”賬戶。
B公司退貨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81900
貸:原材料(或在途物資) 7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900
③購入免稅產品的會計處理
企業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可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并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作會計處理時,應根據有關購進農產品的有關規定計算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按買價扣除計算的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借記“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賬戶;按支付或應付的買價,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
[例4-65]某公司收購農產品一批,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買價為500 000元,以現金支付,收購的農產品已驗收入庫。
進項稅額=500 000×13%=65 000(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 435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5 000
貸:庫存現金 500 000
④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用于非應稅項目等行為,應視同銷售行為,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
[例4-66]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本期以一批自產產品對另一公司投資,該批產品的成本為100 000元,售價和計稅價格均為120 000元,雙方協議按該批產品的售價作價(假定該協議價是公允的),則甲公司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產品對外投資計算的銷項稅額=120 000×17%=20 4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 140 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 4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 000
貸:庫存商品 100 000
⑤不予抵扣項目的會計處理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會計實務中,對于這些按規定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應根據購入時能否直接確認,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一是購入貨物時能直接確認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的,如購進貨物直接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或者直接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或者直接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會計核算時,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應直接計入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務的成本。
[例4-67]某制藥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現購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00 000元,增值稅額為68 000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該批原材料用于避孕藥品和用具的生產。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避孕藥品和用具屬于免征增值稅項目,因此,該制藥公司購入該批原材料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468 000
貸:銀行存款 468 000
二是購入貨物時不能直接確認其進項稅額能否抵扣的,會計核算時,先按一般購進貨物進行會計處理。如果這部分購入貨物以后用于按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或者購進貨物及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應將其原已記入進項稅額的金額轉出,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賬戶轉入有關的“生產成本”、“應付職工薪酬”、“待處理財產損溢”等賬戶。
[例4-68]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購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1 500 000元,增值稅額255 000元,材料已驗收入庫,款項已支付。后來,因生產需要,公司將該批原材料的30%用于免征增值稅產品的生產。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購入原材料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 1 5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55 000
貸:銀行存款 1 755 000
免征增值稅產品的生產領用原材料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526 500
貸:原材料 45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76 500
[例4-69]某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因管理不善,毀損庫存原材料一批,其實際成本為70 000元,相關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1 900元。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81 900
貸:原材料 7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1 900
⑥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月份終了,企業應通過計算來確定是否存在應交而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應交而未交增值稅額=本月銷項稅額+本月進項稅額轉出額―月初結轉的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本月進項稅額―本月已交本月的增值稅額
如果計算結果大于零,表示企業有應交而未交的增值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賬戶,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賬戶。
[例4-70]某公司為一般納稅企業,2008年11月份發生銷項稅額212 500元,進項稅額87 970元,本月已交本月的增值稅額25 000元,月初結轉的尚未抵扣進項稅額48 560元,本月進項稅額轉出3 930元。
應交而未交的增值稅額=212 500+3 930-48 560-87 970-25 000=54 90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54 9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4 900
如果計算結果小于零,表示企業有多交或者尚未抵扣的增值稅額。會計實務中要區分是否采用預繳增值稅額的方式分別核算。如果采用預繳增值稅方式,計算結果小于零一般表示企業有當月多交的增值稅額,應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賬戶;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賬戶;如果不采用預繳增值稅方式,計算結果小于零。表示企業有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則不必進行會計處理。
⑦繳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繳納當月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如果當月繳納上月或以前月份欠交的增值稅,則應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例4-71]承[例4-70],該公司2008年11月29日繳納當月的增值稅款25 000元。2008年12月8日,繳納上月應交而未交的增值稅款。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11月29日繳納當月增值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25 000
貸:銀行存款 25 000
12月8日,繳納結清上月應交未交增值稅款: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4 900
貸:銀行存款 54 900
二、非流動負債的核算
非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以上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主要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現僅以長期借款為例說明其基本核算方法。
長期借款是企業向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限在1年以上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各種借款。一般來說,企業舉借長期借款,主要是為了增添機器設備、購置地產、建造廠房等。在會計核算中,應當區分長期借款的性質,按照申請獲得貸款時實際收到的貸款數額進行確認和計量,按照規定的利率和期限定期計息并確認為長期借款入賬。
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等,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基礎,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要求按期計算、確認并計入所購建資產的成本(資本化)或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
為了核算長期借款本金及利息,需要設置“長期借款”賬戶,該賬戶屬于負債類,用來核算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的長期借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余情況。其貸方登記長期借款的增加數(包括本金和各期計算出來的應計利息);借方登記長期借款的減少數(償還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額。
[例4-72]某有限責任公司為購建一條新的生產線(工期2年),于2008年1月1日向中國銀行取得期限為3年的人民幣借款5 000 000元,存入銀行。假定該有限責任公司當即將該借款全部用于生產線的購建工程中。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1)取得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5 000 000
貸:長期借款 5 000 000
(2)款項用于生產線的購建工程時
借:在建工程 5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5 000 000
[例4-73]承[例4-72],假如上述借款年利率為8%,合同規定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按年計息,所有借款利息均可資本化。應作會計分錄如上:
借:在建工程 400 000
貸:長期借款 400 000
[例4-74]承[例4-72]和[例4-73],假如該有限責任公司在2010年年末全部償還該筆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應作會計分錄如上:
借:長期借款 6 200 000
貸:銀行存款 6 2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