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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已申報未繳款怎么處理
去稅局補繳就可以,還需要繳納滯納金。
滯納金是指行政機關對不按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的相對人,課以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屬于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具體形式。
特征是:(1)適用于負有金錢給付義務.(2)義務人超過規定期限不履行義務.(3)可以反復為之,具體表現為按日加收.如按照稅法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對不按規定期限交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拖欠稅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罰金.主要適用于稅收領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領域凡存在金錢給付義務的,當相對人不履行義務時,都有采用滯納金的可能,如環保的排污費等.滯納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義務人不履行義務使國家利益受損害,同時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對人使其權益受損,并能促使其盡快履行義務,因而可作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滯納金的特點
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
所謂法定性,是指滯納金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款項,個人和其他團體都無權私自設立;
強制性,是指滯納金的征收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
懲罰性,指的是滯納金是對超過規定的期限繳款而采取的懲罰性的措施.根據滯納金的以上特點,滯納金只能發生雙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國家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企業所得稅滯納金分錄是什么?
補繳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以及滯納金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支出
貸:銀行存款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繳稅費 ---企業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個稅已申報未繳款怎么處理?在稅務中,如果因為沒有扣款而造成的稅務沒有及時繳納,就會產生相應的滯納金,滯納金是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和懲罰性的,具體的計算公式上述文章中已經列舉出來了,去稅務局補繳,并且按照公式計算出需要繳納的滯納金數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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